广西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地址
时间:2023-01-01 08:00 文章来源于网友投稿,仅供参考!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十二五”教育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的中国第一个“创业大学建设研究实验区”,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造就大批小微型企业家、服务引领社会经济发展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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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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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2010年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院校分类:理工类
学校校训:机遇,勇气,科学,文明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4312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所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同正大道680号
学校简介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规划占地面积826亩,坐落在南宁空港经济区--广西首府南宁半小时经济圈内,近邻南宁吴圩国际机场,面向中越边境,直通北海,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校园景色与自然山水园林融为一体,生态园林式的校园环境体现了现代科技校园、生态人文校园的特色。 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和技能型人才、造就大批小微型企业家、服务引领社会经济发展”为办学宗旨,有着深厚的学科底蕴,为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基石。学院依托工程建设、电子研发、信息服务、能源开发等学科优势,集科教、科技、科研于一体,以适应社会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为全国及珠江三角洲、广西北部湾高新技术开发经济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区、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区以及广西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培养理论、实践与创新相结合的创新型人才。 学院紧跟社会发展趋势,为弥补区域市区内目前没有医学院、医护专业方面的空白,学院最近举办医学院,并在南宁市设立了附属医院-南宁玉洞医院。南宁玉洞医院是国家二级综合医院,已执业二十多年,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为一体,是南宁市良庆区政府医疗保障的主要力量,南宁市120急救中心网络医院,区、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学院拥有健全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秀的师资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的教学硬件设施确保高技能教学培养工作的开展。学院立足市场需求,关注培养过程、坚持“一专多能、创新教育”的育人方针,注重提高学生核心竞争力,搭建校企合作、定单培养的就业平台,打造与学院配套开发的科技产业就业通道,在“产、学、研”中互动,坚持开放式合作培养,保障人才输出渠道畅通,将我院打造成为北部湾经济区内最具发展活力并充满魅力的创业型大学。 截止至2023年,学院目前开设有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与体育、医药卫生等10大类别18个热门专业及培养方向,以能源开发、工程建设、科技研发为专业导向,设置涵盖了文、理、工、经济管理等学科,旨在创建一流的学科门类,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振兴我国新型科技产业,逐步引领职业教育的壮大与健康发展。 招生简章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4312 3.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类型:民办高等教育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 制:三年 7.学院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面向全国各地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具体招生科类、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于填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进档到我院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可适当调整。护理专业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执行,不调整专业间计划数,录满为止。 第八条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九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学生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执行。 第六章 助、奖学办法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 1、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可自愿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学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 4、广西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学校全日制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在校生可参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 5、国家助学金: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其中一等助学金为每生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为每生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为每生2300元/年,按学期发放。 6、求职创业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年度家庭属于低保、在校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或特困人员)和残疾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的求职创业补贴。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7519166、7519001 传 真:0771—7519012 网 址:www.gxkjzy.com 邮 箱:gxkjzyxy@163.com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同正大道680号 邮政编码:532100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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